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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词征稿] 【22.13.31】“奋进新征程·诗颂新安丘”诗词创作征稿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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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1 16:19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“奋进新征程·诗颂新安丘”诗词创作征稿启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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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促进中华优秀诗词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,坚定文化自信,推动安丘诗词乃至全省诗词文化事业发展繁荣,山东诗词学会、潍坊诗词学会、政协安丘市委员会、安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安丘市诗词楹联协会即日起共同举办“奋进新征程·诗颂新安丘”诗词创作征稿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    山东诗词学会
    潍坊诗词学会
    政协安丘市委员会
    安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    安丘市诗词楹联协会
二、征稿要求
    (一)征稿范围
     具有安丘市户籍,或在安丘市工作、生活、旅行过的非安丘籍人士。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,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
    (二)作品内容
     1.创作主题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围绕喜迎二十大、奋进新征程,讴歌、描绘安丘市决战决胜黄金五年,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,特别是在决战工业、做强农业、突破服务业、提升城乡、改善民生等方面“走在前、开新局”取得的巨大成绩。也可结合安丘市特色文化、优秀传统文化、农耕文化、红色文化、历史民俗等题材进行创作。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,突出作品的时代性、人民性和艺术性。
     2.投稿要求: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、曲、赋,要求音韵准确,格律严谨。参赛作品为新创,每人限投十首以内。所有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、准确地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,并附个人简历。不得一首作品多县(市、区)投稿,一经发现,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投稿,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。
三、评审及待遇
    1、此次评比不收取参赛费、评审费,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。诗词曲赋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、教授本着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。
    2、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,获奖证书免费寄发。奖项要求如下:
    一等奖奖金500元/人,得奖比例不超过1%,最高不超过3名;
    二等奖奖金300元/人,得奖比例不超过2%,最高不超过6名;
    三等奖奖金100元/人,得奖比例不超过4%,最高不超过15名。
    3、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、安丘政协公众号、安丘诗词公众号、安丘融媒等平台公布发表。征文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,公开出版。
四、投稿事项
    1.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。投稿作者须遵守《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、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。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,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。
    2.联系人:蒋老师,联系电话:13562697429。投稿邮箱:anqiubei@163.com
    3.征稿日期: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,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。

2022年9月3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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